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枫律师法律维权工作室,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,竭诚为您服务!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遭挑衅便持刀砍死他人 男子故意杀人获刑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15 11:03)    点击:813

遭挑衅便持刀砍死他人 男子故意杀人获刑

  案情简介:

  2000年11月,徐某在同村村民陈某家喝酒,酒后无故将被告人张某砍成七级伤残,事经派出所协调,徐向张赔付了1万元。2005年,徐某认为张某治伤没有开销1万元,多次要求张某退回3000元。

  2005年10月22日上午9时许,徐某在路上碰见张某,便上前用脚踢张某的摩托车,并威胁说:“如果不退回3000元,就把你及你的儿子砍死。”张某于是就回家拿了一把柴刀,来到村口等候徐某。10时许,张某见徐某经过村口,徐某看见张某从身上拿出柴刀,便转身逃跑,张某即冲上一刀砍在徐某的后脑,徐某当即倒在地上,张某又向徐某的头部砍了三刀。

  随后,张某报警并携带作案工具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近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终审裁定,维持韶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的一审判决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枫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房产纠纷  债权债务  移民留学  资信调查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枫律师,王枫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枫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10-148 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枫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南京律师 | 南京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枫律师主页,您是第39769位访客